我們置身的生存空間,是光創造的世界。一座城市、一幢建筑、一處景觀、一條街道、一席商業空間,其特質被光所定型、更被附著生命質感的
照明設計賦予特有的主旨、風格、深度、情感、色彩及氛圍。
人類的生活因和諧而具活力的照明環境而受益匪淺,映照出視覺上的舒適感和樂趣,更收獲心理上的幸福感。
我們通過對照明載體和元素的分析和提煉,提出城市夜間景觀的建筑體系,以城市肌理、開放空間象征景觀、生態綠地、歷史風貌、景觀視廊為照明元素,以建筑物、道路、橋梁、城市空間節點、綠地、標牌等為照明載體,運用照明科技和藝術燈光手段,突出城市景觀化照明特色,折射城市文化底蘊,塑造其獨特夜景形象。
商業空間照明
對于營業空間來說,設計一個好的消費環境是至關重要的,一位顧客是否產生消費的欲望,很大程度上受他所處的燈光環境的舒適度的影響,一個單調的、昏暗的或過亮的燈光環境,只能使顧客對消費環境的注意力降低。因此,一個好的商業照明環境應避免這兩個極端,應是環境光、重點光與工作光的有機結合。營造一個活力繁華的商業街景象,吸引消費者的眼球。
道路橋梁照明
道路照明設計需在滿足國家道路照明標準值的前提下,運用新技術達到綠色節能照明,充分結合藝術美學,使城市光環境提升,營造熱鬧、繁華的氛圍。橋梁照明設計在結合道路照明技術運用下,充分分析橋梁建筑結構特色,用燈光化作畫筆用燈光勾勒出橋梁結構線條美感,用光色去涂繪繽紛的橋梁色彩。展現出鮮明的標志性和獨特性。
廣場園林照明
在現代城市,照明對創造和增強城市公共領域的美感起著極具重要的作用,對于廣場和園林來說尤其如此。在這些公共空間,照明應當首先滿足行人的需要,還要創造出一種氛圍,讓空間的利用者覺得安全、舒適、有保障。成功的照明處理通常先要考慮垂直要素和廣場、園林主要建筑及周圍環境的特點,以引起視覺上的興趣,同時還要結合更多功能上的元素,如人行通道的照明。有時候一種照明處理可同時具有這兩種基本功能。
古典建筑照明
歷史建筑的結構對照明設計師來說,屬于最大的挑戰,因為燈光的處理必須能同時尊重并且要加強建筑物獨特的結構和所能引發的遐想。對于這樣的建筑,我們認為不適于采用動態和飽和色照明,而低調、精巧的處理則是比較適合的。同時應給予足夠重視的是照明設備在白天的觀感——要把對建筑結構的破壞減小到最低限度。
現代建筑照明
對人工照明的潛力的興趣,近年來在建筑師、業主和開發商當中與日俱增,結果導致許多新的建筑結構從一開始就整合了外部照明設計方案,這遠比后來再加裝一個照明裝置要好得多,我們的經驗顯示,如果事先為建筑設計某種照明方案,結果會真的很奇妙。
燈光,永遠是作為建筑和景觀的一部分而存在的。
一處別具匠心的夜景燈光環境,其燈光的形式往往融合于建筑和環境之中,它可能是建筑結構的一個延伸,亦或是環境風格的一個縮影,還可能是當地歷史人文的一個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