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夜景照明位置的高低、被照物的體量、被照面的大小、亮度的強弱、觀測距離的遠近、動態照明的快慢都是照明設計需要把握的尺度。
照亮建筑頂部被稱為城市尺度,街道尺度是照明建筑的中間部位,照亮裙樓等建筑下部表面是行人尺度。這可能目前照明設計行業內普遍比較愿意使用的照亮建筑的三個層次的劃分方法,但如果僅此而已,未免有些過于局限。
如果把這個尺度理解為一種照明的分寸感,可能更為合適一些。當然,尺度當然包括所謂的尺寸,此外,照明的尺度還應該包括照明位置的高低,照明的面積、觀景距離等。如果把尺度理解為分寸,這個內容就會拓展很多。例如,尺度還可以涉及到動態照明,動態照明的變化快,就可以理解為尺度大,如果色彩濃烈,也可以理解為一種大尺度。
近人尺度,不單單指把行人附近的被照物照亮。當行人在步行道上行走的時候,若僅僅只是把墻和裙樓照亮就稱為行人尺度,則未免太過局限,應該從更廣闊的意義上來詮釋這件事。照亮被照物,需要把握亮的尺度,亮度過高就不適合行人在附近的步道上觀看,可以說這是沒掌握好照明分寸。
從街道的角度看,還要考慮到機動車駕駛員的駕駛作業需要,原則上不適合做太吸引他們視線的景觀,否則會分散駕駛時候的注意力,導致交通事故,但是道路上兩側房子、環境不可能沒有光,沒有夜景,所以就要考慮降低或避免為駕駛員帶來負面的影響。這也是適合街道尺度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