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觀照明是指不僅具有照明功能,還具有藝術裝飾和環境美化功能的戶外照明項目。景觀照明通常涵蓋范圍廣泛且類別眾多,并且需要在考慮關鍵點的同時進行照明設計。
一、建筑景觀照明設計
建筑景觀照明設計最常用的是泛光照明、輪廓照明和內透光照明。建筑泛光照明是用特定角度的泛光燈直接照亮建筑立面,利用投射照明的光線,顏色和陰影在夜間重塑建筑物更加動感,美麗和雄偉的圖像;建筑輪廓照明是使用線性光源直接繪制建筑輪廓,用狹窄的光束照亮建筑物的邊緣也可以起到輪廓作用;建筑內透光照明是指使用室內照明燈或安裝在特定位置的燈來透射建筑物內部的光,從而形成精致而透明的夜景照明效果。
二、廣場景觀照明設計
廣場是市民與游客休閑娛樂的地方,景觀照明必須基于滿足功能照明的前提,充分利用廣場的夜間功能。廣場景觀照明是城市文化精神的重要體現,也是城市景觀照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景觀照明設計應渲染廣場的空間氣氛和環境空間,以反映廣場的美學和藝術觀念,實現人們的心理和生理共鳴,并享受廣場照明帶來的樂趣。同時,景觀照明設計要與周圍燈光環境、道路照明等相協調,并展現廣場的文化特色。
三、公園景觀照明設計
作為城市重要的功能性文化娛樂場所,公園景觀照明設計應反映了公園設計的理念、突出主題文化、增強文化內涵。同時,它必須安全、可靠、經濟、合理,通過照明藝術的應用和構建,例如照明雕塑、景觀燈和照明投影,創建了一個獨特的休閑場所。
四、橋梁景觀照明設計
橋梁景觀照明設計是照明科學與橋梁藝術的有機結合。橋梁的照明需要從多方面考慮,并進行合理組合。動態照明和靜態照明的景觀照明模式突出了橋梁的焦點,反映了橋梁的個性和本質之美,并展現了橋梁的魅力和宏偉。
五、古建筑景觀照明設計
古建筑是具有歷史意義的文化遺產,無法復制。景觀照明設計不僅要賦予古建筑獨特的夜間魅力,而且要表達了深刻的文化內涵。照明設計應采取理性,務實的態度,尊重歷史,文化和人類需求。在保護其原始歷史文化遺產的前提下,重要的是要保持自然景觀和歷史遺跡的真實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