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燈光照明就是利用光的表現力來重塑建筑夜景的形象,因此,有必要仔細研究和分析建筑物的具體情況。合適的照明方式是良好燈光效果的基礎,有針對性的選擇采光方式,可以將建筑照明得美輪美奐,富有藝術感,給人以美的感覺。
1、樓宇燈光照明應用主光突出建筑的重要部位,用輔助光照亮一般部位,使照明有層次感。主光與輔光的比例一般為3:1。這樣就可以展現建筑的主要視覺中心,表達建筑的整體形象。
2、為了獲得良好的光影形狀,樓宇燈光照明應根據不同形狀的建筑采用相應的最佳投影方向。建筑為立方體組合,光線投射方向應在對角線兩側,這樣可以在建筑相鄰的兩個側立面上獲得適中的亮度對比,從而增強建筑的立體感.傾斜的入射角可以使建筑材料的紋理和建筑立面上的垂直線條看起來更清晰。
3、對于體量較大的建筑物,往往需要在建筑物周圍分散布置泛光燈。在這種情況下,視場內所有光線的投射方向應相同,最好與被照面法線成45°角。并將次立面的亮度控制在主立面亮度的1/2,保持良好的造型感。
4、樓宇燈光照明應巧妙利用背光和背景光。例如,對于柱廊和墻前綠樹的夜景照明,在柱廊內部或綠樹后面安裝燈來照亮背景,將柱廊和綠樹與背景分開,形成一個輪廓。夜景燈光效果優于普通投影燈光,比較有特色。
5、對于寫字樓或風格獨立的建筑的樓宇燈光照明,主色調是莊重、簡潔、簡潔,一般不宜采用彩光。必要時,只能在局部使用低色度色調作為貼膜。對于商業、文化和娛樂建筑,可適當使用彩色照明,并稍微提高色度,有利于營造輕松、活潑、明亮的氛圍。
無論燈光如何投射,樓宇燈光照明如何運用色彩,都離不開建筑的特性和建筑形式的基本規律。否則,很難用光來展現建筑獨特的藝術魅力和美感。